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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环境学院党员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9-03-02阅读数:

 

1.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登记,建立支部党员花名册。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,掌握流动党员状态,及时颁发《流动党员证》,使党员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。

 

2.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,及时转接人事及组织关系调动教师党员及毕业学生党员。


3.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并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做好记录。


4.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,积极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,按时交纳党费。


5.党员若无正当理由,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从事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,经教育不悔改的,视作自行脱党。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,并由学院党委报学校组织部备案。



资源环境学院党委

二〇一九年三月二日